一、本校簽署國內外產學合作備忘錄說明
本校簽署國內外產學合作備忘錄(以下簡稱MOU)可分為「系級」、「中心」、「院級」與「校級」MOU四種。
(一)系級、中心&院級MOU說明:
1.系級、中心&院級MOU,以下統稱為非校級MOU。
2.簽署非校級MOU標準作業流程:
(1)由該單位或該學院與對方對等單位商訂MOU之內容→系/院/中心會議討論通過後→由該單位或該學院與對方對等單位簽屬MOU→雙方核章之MOU及會議紀錄至研發處備查
(2)欲加蓋校印者,請註明申請簽約單位、申請教師姓名及聯絡窗口並繳交會議紀錄至研發處備查,由研發處填寫本校各單位使用校印(關防)清冊,並協助送至秘書處進行核章流程,以利表單控管。
(二)校級MOU說明:
1.該單位或該學院與對方對等單位商訂MOU之內容,合作事項涉及全校單位即可商議簽署校級MOU。
2.簽署校級MOU(欲舉行正式簽約儀式者)標準作業流程:
(1)雙方洽談合作及確定簽署備忘錄內容→備忘錄草案內容經系/院/中心會議審核→檢附備忘錄草案及合作對象相關資料送交至行政協調會議報告審議→請於進行簽約儀式前一個月內,檢附合作備忘錄、行政協調會會議紀錄及合作對象相關資料至研發處,以利協助辦理簽約儀式→簽約儀式上完成備忘錄用印及簽約→正本1份送至研發處留存→提案單位須完成活動成果報告書送交研發處存檔。
(3)若有公部門計畫要求,需簽署校級MOU,請註明申請簽約單位、申請教師姓名及聯絡窗口及檢附來文註明,由研發處填寫本校各單位使用校印(關防)清冊,並協助送至秘書處進行核章流程,以利表單控管。
(4) 其他特殊情況需增列校長簽署者,由申請單位提行政協調會議討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