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移轉授權申請流程包括以下:
一、提出申請須檢附文件:
二、申請審查:研發處將「技術移轉遴選廠商公告內容」上網公告至少7天,才能開始進行校內審查流程,而後召開技術授權計價會議。
三、合約書用校印須檢附文件:
★以上文件之合約起始日為公告7日後的日期,合約審閱及用印簽核最遲應於計畫合約起始日3個月內完成。
四、取得技轉:
1.廠商繳交權利金取得技術。
2.研發處依辦法規定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,將權利金分配給本校及創作人。
五、表單下載路徑:弘光首頁→行政單位→研發處產學合作組→單位列管文件→表單下載→FM-10840-016~ FM-10840-021及 FM-10840-02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