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教育部】「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5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6日以臺教技(三)字第1142302405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
2025 年 11 月 11 日 產學合作組
教育部  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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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 辦 人: 徐悅展
聯絡電話: (02)7736-6796
電子郵件: ychsu@mail.moe.gov.tw
受 文 者: 弘光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11月06日
發文字號: 臺教技(三)字第1142302405B號
速 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 件: (2件) 發布令影本pdf檔、「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5點修正規定odt檔( A09000000E_1142302405B_senddoc4_Attach1.pdf、A09000000E_1142302405B_senddoc4_Attach2.odt,共二個電子檔案 ) 1141282340_1_A09000000E_1142302405B_senddoc4_Attach1.pdf (附件一)
1141282340_2_A09000000E_1142302405B_senddoc4_Attach2.odt (附件二)
旨: 「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5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6日以臺教技(三)字第1142302405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徐助理員,電話:(02)7736-6796。
正本: 各公私立技專校院
副本: 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(含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