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三次公告】建請於113.07.25(四)前繳交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。

2024 年 7 月 3 日 產學合作組

主旨:【公告】建請於113.07.25(四)前繳交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。

說明:

  • 依據「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」第二條辦理。
  • 教師評鑑之研究項目中,選要項目為產學交流,最多可認列2場(1分/場,上限2分),需以「弘光科技大學教師提供產業輔導與諮詢紀錄表」作為佐證。
  • 建請教師如手上尚有相關諮詢紀錄表,請於07.25(四)前將諮詢紀錄表單正本繳交至研發處,以利研發處統一登錄教師評量系統中。
  • 以上說明,如尚有疑問,請洽研發處顏愛瑜,分機220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