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作業流程圖

2021 年 5 月 26 日 產學合作組

 

專利申請流程包括以下:

一、提出申請須檢附文件:

1.弘光科技大學專利申請表。

2.專利構想揭露書。

3.研發成果技術轉移創作人名單及貢獻比例權益收入分配協議書。

4.弘光科技大學專利研發申請切結書。

5.若專利為所屬計畫衍生:須檢附「補助計畫合約書」或「科技部補助計畫經費核定清單影本」。

6.弘光科技大學專利申請評估表:若申請教師已事先委任專利事務所進行評估專利,則須填寫;若無委任則不用填寫。

二、專利審查:相關資料送交「專利及技術移轉權益委員會」審查。

三、專利委辦契約書用印:審查通過後,研發處擬訂「專利/商標案件委辦契約書」,經申請教師確認無誤,再交由專利事務所、申請教師及本校三方用印後,契約書由三方各執1份為憑。

四、辦理專利:委由專利事務所辦理專利申請。

五、表單下載路徑弘光首頁→行政單位→研發處產學合作組→單位列管文件→表單下載→FM-10840-009~ FM-10840-011

7.依據「弘光科技大學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」第三條專利申請之程序第二項規定:未通過審議或因時效等因素,自行申請專利者,發明人或創作人應填具「弘光科技大學研究成果自行申請專利報備表送交專技委員會報備後,始得自行辦理,專利權人需為弘光科技大學。前項自行申請之專利,應於專技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始得依第五條規定辦理80%費用歸墊,而辦理讓與所需之專利費用,概由發明人或創作人負擔。